「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防疫措施辦理各項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3491號函辦理。
二、有關各校辦理之學生成績評量,請各校依教育部111年1月25日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妥適安排相關成績評量事宜。
(一)評量方式: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彈性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二)教學策略:教師應就學生上網使用態度與行為、個人隱私及資訊安全議題,事前充分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教學過程宜有師生互動時間(例如:同步教學時,在不侵害隱私權的前提下,讓學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適時開啟鏡頭及麥克風,或回傳聲音或文字訊息),並搭配獎勵制度,以提升學生參與感及學習成效。
三、各校自辦藝才、資優及教師等甄選或考試,宜提供因疫情被匡列之考生,在不損及考生應考及健康權益下,妥善規劃試場防疫規則。另針對確診之考生研議專案之補救措施,以維考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