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於110年10月12日行政公告第11008858號及18日行政公告第11009060號諒達。
二、配合111年國家語言法施行,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三、本案訂於110年10月23日至111年1月22日假埔心國中辦理。
四、研習報名注意事項:
1.旨揭研習5場次為系統性課程,鼓勵5場次皆能全程參加,提高學習效益。
2.全程參與彰興辦理之羅馬拼音研習者,優先錄取本研習。
3.參加本研習者,鼓勵參加之後本府辦的進階研習(由埔心國中、彰泰國中承辦)。全程參與者,之後報名進階研習班,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