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0 年8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91363號函
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下稱基本學習內容),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
學生於國語文、英語及數學科等基礎學科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力 程度,俾利測驗後瞭解學
生實際程度予以加強,並即時追 蹤學力程度,期能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教育部國 教署現行
公告之學生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為105年公告之版本。
三、本次公告係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簡稱108 課綱),108課綱「學習重點」係由「學習表
現」與「學習內容」組成,再參酌108課綱的修訂後,本次各科目主要修正部分請參閱附檔及教育部
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教學資源/基本學習內容」 查詢下載:
https://priori.moe.gov.tw/index.php?mod=re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