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南州國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辦理停課、復課及補課實施計畫
109.3.20訂定
壹、 依據
教育部109年0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
貳、 目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規劃安排停課、復課及補課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參、停課標準
一、1 班有 1 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二、選修或跑班之課程,有 1 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
三、某班級有確診病例時,由地方衛生單位或疾病管制署人員進行疫情調查後,被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師生停課。
四、本校有 2 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全校停課。
五、本校所在行政區有 3 分之 1 學校全校停課時,全校停課。
六、前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肆、 停課起訖期間
依據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起訖期間,如有新增案例時亦同。
伍、 停課、復課及補課措施
一、 停課期間:
(一) 導師應建立聯繫管道,持續關心學生課業學習及健康情形,並妥善輔導學生,給予必要之協助。
(二) 由教導處邀集相關處室、任課教師、班級家長代表等召開(線上)會議,於停課後1週內完成課程補課計畫,應包含全部停課期間之領域/科目及課程進 度、評量方式等,並公告家長及學生周知。
(三) 教師於停課後應進行復課準備工作,設計停課期間學生學習計畫及調整教學進度。
(四) 線上居家學習
二、復課、補課:
(一) 原則上短期停課,教師補課形式採實體補課;2週以上之長期停課,補課得採線上補課。
(二) 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周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不宜利用午休時間。應優先安排於未排課之下午時段,且最晚不超過第8節。
(三) 採線上補課時準備事項包含
陸、學習評量
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次定期評量時間順延或取消,交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之;定期評量範圍並得視實際授課進度進行調整。
柒、本計畫經校長邀集行政主管、教師及家長會代表訂定後,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